投資策略 |
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范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市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及時對相關成份股進行調整。
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并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導致基金無法完全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時,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內的其他指數投資技術適當調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規(guī)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3)標的指數的成份股長期停牌;(4)標的指數成份股進行配股、增發(fā)或被吸收合并;(5)標的指數成份股派發(fā)現金股息;(6)標的指數成份股定期或臨時調整;(7)標的指數編制方法發(fā)生變化;(8)其他基金管理人認定不適合投資的股票或可能嚴重限制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合理原因等。
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
在特殊情況下,本基金將少量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以進行替代復制。對于同時有A股、H股的指數成份公司,如果該公司A股長期停牌,組合無法買入該股票時,可以買入該公司H股進行替代。
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綜合考慮預期收益、風險、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審慎原則合理參與存托憑證的投資,以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衍生工具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和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的衍生工具。
本基金在進行國債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通過對債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國債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國債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征,運用國債期貨對沖系統(tǒng)性風險、對沖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如大額申購贖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桿作用,以達到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的目的。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應當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將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杠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通過對股票現貨和股指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模型,采用估值合理、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及時、有效地調整和優(yōu)化,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
本基金投資股票期權將按照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結合投資目標、比例限制、風險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限定和要求,確定參與股票期權交易的投資時機和投資比例。若相關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時,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權投資管理從其最新規(guī)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要求的變化。未來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其他股票期權品種,本基金將在履行適當程序后,納入投資范圍并制定相應投資策略。
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以提高投資效率及進行風險管理。基金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的風險控制原則、具體參與比例限制、費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執(zhí)行。
未來,隨著市場的發(fā)展和基金管理運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變投資目標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相應調整或更新投資策略,并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資產特征,估計違約率和提前償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線和期權定價模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本基金將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及結構設計的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型,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guī)模并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可轉債和可交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對所有可轉換債券所對應的股票進行基本面分析,具體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考量包括正股基本面、轉股溢價率、純債溢價率、信用風險及流動性等綜合因素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qū)別在于換股期間用于交換的股票并非自身新發(fā)的股票,而是發(fā)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山粨Q債券同樣具有股性和債性,其中債性與可轉換債券相同,即選擇持有可交換債券至到期以獲取票面價值和票面利息;而對于股性的分析則需關注目標公司的股票價值。本基金將通過對目標公司股票的投資價值分析和可交換債券的純債部分價值分析綜合開展投資決策。
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主要以降低跟蹤誤差和投資組合流動性管理為目的,綜合考慮流動性和收益性,構建本基金債券投資組合。 |
分紅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之間由于收取費用的不同,將導致在可供分配利潤上有所不同;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屆時的公告為準:
(1)本基金可每季度對基金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進行評價,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同期累計報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大于0元時,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累計報酬率計算方式詳見招募說明書;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決定時,基于本基金的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有可能低于面值;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決定時,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進行1次收益分配;
5、本基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其他日期進行收益評價,在符合上述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情形下,本基金可進行收益分配;
6、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的有關業(yè)務規(guī)則進行調整,并及時公告。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
7、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